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卢梭
前言
今天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很让人匪夷所思的时代,在普世价值得到广泛的认可,自由民主国家占到了全球国家总数的一半,但是普世大公教会却向这个世界上仅存的少有邪恶政权频频示好,然而这个教会之前却曾多次下达通谕谴责极权主义,共产主义,甚至通过教廷圣职部发布命令,禁止教徒接近共产党及其组织,违者将受到绝罚。一些基督新教教会即使身处在自由的土地上,很多牧者不仅找出种种借口对邪恶的共产政权保持沉默,更有甚者还搬出圣经为其辩护。
如同洛克不相信国王权力来源与亚当的父权一样,我也同样不相信圣经会教导他的信徒面对邪恶保持沉默,甚至还要顺服邪恶掌权。
论邪恶
在我们这个世界中,邪恶是真实存在的,邪恶来自于最初的原罪,导致人心的全然败坏。若不是借助上主的圣言教诲与律法,及其在社会中形成道德风俗和良好的法律,整个人类社会早已崩溃。良善之人与邪恶之人其实内心的邪恶的程度本是一致的,只是良善的人内心的恶被约束住,所以才表现出良善的德行。其实每个人内心都包含了各种邪恶的动机,例如骄傲、自私、纵欲、贪婪、嗜权、懦怯等等,但是这些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开启这些罪恶的钥匙,就是汉娜•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恶(evil of banality)。
这种恶的具体体现就是让人们没有思考能力,对善恶没有判断力,这把钥匙一旦打开了人内心,人就无法再审视自己身上的邪恶动机,慢慢的丧失了判断力,是非不辩,黑白不分,当一个人作恶之时,如果尚且知道自己在作恶,那么还有挽救悔改的余地,但是当一个人以“伟大事业”之名,把罪恶当成最高的道德准则去施行时,人内心中通过原罪所带来的种种邪恶将被彻底地,毫无保留的释放出来。
平庸之恶究竟是从何而来? 我认为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讨论了一个很有趣的观点对此做出了很好的诠释,当一个人进入群体时,他的个性就湮灭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行为表现出情绪化,低智商化。群体在这里并不是指一群人的聚合,而是有两个限制条件:第一是每一个人个性的消失;第二个是他们的感情与思想都在关注同一件事。
勒庞对此给出三点解释:第一个原因是人的本能的力量。当我们以个体存在的时候,我们的行为会受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可是在群体中时,这种约束的力量就会变得很微弱。例如索多玛城的集体疯狂犯罪,还有我们都知道杀人是不对的,但是当人以国家的名义杀人时,反而变成了一种“正义”的行为。例如纳粹的种族屠杀,共产极权的反人类大清洗;第二个原因是群体间的情绪容易相互传染。例如所有的极权国家都喜欢举行万人集会,过集体组织生活;第三个原因是群体更容易受到暗示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学说最大的罪恶就是从理论上创造了这样的群体出现的可能性,他成功的划分了阶级,并且为一个阶级打倒另一个阶级设立所谓的伟大目标,马克思甚至赤裸裸的表示:“如果阶级和种族太过脆弱,不具备适应新的生活条件,就必须被抛弃”(出处详见https://www.marxists.org/archive/marx/works/1853/03/04.htm)。列宁则用集体屠杀的方式完美的实现了这样的理论。当这样的群体被制造出来后,就如同黑洞一般,不断将周围人拉入这样的群体中,人一旦进入这样的群体后,智商降低,平庸之恶就会让人的罪恶感,道德约束彻底消失,试图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杀人机器中的一个零件,去为了最高目标去疯狂的杀戮,当这样的群体不断扩大,最终掌控了国家时,邪恶政权就此诞生。平庸的恶最终导致了具有灾难性的极端的恶(radical evil)。
正如阿伦特在《极权主义》描写那样:“集中营(前苏联斯大林时期)是进行改变人性试验的实验室,为了证明没有不可能的事,极权统治却无意中发明了既无法惩罚也无法饶恕的罪行。当不可能的罪行成为可能的时候,它也成为不可罚、不可恕的极恶。极恶是无法用自私、纵欲、贪婪、怨毒、嗜权、懦怯这些邪恶动机来解释的,因此,对极恶既不能用恨去复仇,也不能用爱去容忍,或用友情去宽恕。”
论邪恶政权
自从20世纪诞生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之后,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暴君,都不值得一提了。在英国历史中被认为最残暴独裁者查理一世,把他的所作所为放到共产主义国家来看,甚至都可以用仁君来形容。人类历史上公认的暴君尼禄,无论他个人的所作所为,还是他治下罗马帝国,论残暴,论变态也远远不及共产主义国家。斯宾若莎在他的《神学政治论》中这么写道:“想法子控制人的心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的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要接受,或者规定什么信仰以激发人民崇拜上帝,这可算是误用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
按照《圣经》所言,人是依照上帝的形象而造,人的心思与意念只有上帝能完全知晓,也只有上帝能真正的彻底改变人心。当一个政府想要控制人心时,其实不仅仅是误用治权和篡夺人民之权,而是取代上帝的地位。无论是卡里古拉,还是尼禄只能称为残暴政权,这些暴君们只是使用强大的国家政权去使人民屈服他们权威和意志,他们并没有,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去改造人性,破坏基本伦理。换句话他们只要求你行动上服从,至于你内心是不是真的对他们满意,他们也不是那么在乎。但是邪恶政权之所以称为邪恶,是因为这些政权不仅仅要求人民行为上对邪恶政权的顺服,还要试图让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去热爱。
历史上成功做到这一点的,配得邪恶政权称号的,只有纳粹政权和共产主义政权。
德国纳粹的宣传部部长戈培尔认为用步枪取得权力也许是一种不错的方式;但更好的方法是取得人民的心。于是他采用欺骗与谎言的方式来取得人心,“谎言重复一千次就变成真理”成了他的至理名言。他配合希特勒,对整个日耳曼民族进行洗脑,成功的实现了战争即和平,无知即力量,自由即奴役。(奥威尔1984)。戈培尔立志让德国只有一种声音,当时的德国,政府控制了几乎所有的媒体。出版、报刊、广播和电影都设立严格的审查机制。1933年9月22日,成立的德国文化协会,总部设在柏林,戈培尔任协会主席,整个德国从社会的各个层面对民众进行洗脑,宣扬纳粹的高贵理念,煽动种族仇恨。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组研究人员对5300名生于上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德国人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希特勒当年的洗脑对他们颇具效果,尤其加剧了他们的种族主义仇恨。这些调查主要是在1996年至2006年间进行的,在此期间受访者的年龄大约在76岁至86岁之间。希特勒掌权时,他们还都是孩子。为了培养“最优秀的雅利安人”,希特勒将他们送进学校进行洗脑教育。1933年至1945年间,这些德国孩子在学校接触的都是反犹太思想。他们纷纷加入希特勒青年团,通过电台广播、报纸和电影等多种形式接受希特勒的反犹太主义洗脑。研究显示,在这个群体当中,对犹太人持极端仇视态度的人所占的比例比在所有德国人当中的比例高出三分之二。
由此可见洗脑对于人性的巨大颠覆,以及造就的极端之恶是多么的可怕。但是相比共产政权,纳粹的邪恶又明显的逊色不少。德国纳粹的洗脑仅仅是让德国人相信自己种族的优越,相信纳粹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戈培尔为了让谎言更加有效,还经常把真相和谎言放在一起去宣传。而共产主义政权的洗脑是彻底的,颠覆常识的,能把人洗到相信赤裸裸的谎言而不加任何真相的修饰,甚至可以把人直接洗到脑残,至基本的亲情伦理于不顾,子女举报父母,亲手打死自己的父母。德国纳粹进行的是种族屠杀,对于自己的日耳曼民族还是优待的,当时纳粹政府的经济发展成果也是实实在在的普及到每一个日耳曼人。而共产政权进行的是无差别的反人类大屠杀,前苏联的政治肃反运动,民间的数据是死亡2000万人, 从政府高层到民间无一幸免,列宁建立的第一届政府(人民委员会)共15人,除了4人在大肃反开始前就已经病故外,其中有8人被处决或死于狱中,1人(托洛茨基)在国外被暗杀,1人下落不明,唯一活下来的只是斯大林一人,另外还有卡廷惨案,乌克兰大饥荒等等。
柬埔寨在共产党(红色高棉政权)统治期间取消工资,取消货币、取消商品、消灭城市、消灭家庭,进行种族、宗教、阶级全方面大清洗,当时的柬埔寨禁止所有的宗教信仰,关闭或摧毁所有的教堂和庙宇,佛教徒被迫还俗,回教徒被强迫吃猪肉。除了整肃党内异己,普通百姓以越南或苏联间谍、美国特务等罪名遭疯狂屠杀,大多数遇难者全家都被斩尽杀绝。估计有二百万柬埔寨人非正常死亡,接近当时柬埔寨全国人口总数的1/3(据《国际统计年鉴》1995版)。中国共产党政权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犯下的罪行更是罄竹难书。
随着苏联的解体,东欧剧变,大批共产主义国家退出历史舞台,现存的共产主义政权的国家还有五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巴共和国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而这五个共产主义国家中以中共政权和北朝鲜这两个政权最为顽固和败坏。当今中共政权的邪恶不仅仅是在对国内的洗脑和暴虐, 它还通过金钱外交消除国际社会对其的反人权罪行批评,而且它的洗脑术还延伸到海外的民间,让很多海外的华人真心的拥护共产党,最让我感到惊叹的是中共的洗脑术居然高超到让绝大多数的海外华人教会,基督徒不敢发声,甚至为其歌功颂德,并且还从圣经中找出各种依据。下面我将就这些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
从律法书看普遍原则与特殊原则
在我看来世界上任何组织,任何国家政府都有理由,有借口对邪恶政权保持沉默,甚至妥协。唯独基督教会,基督徒不行。这是由基督教的本质所决定的,以下是我在美国亲耳听到的一些牧者,基督徒学者的观点。
1.上帝的权柄是超越世间任何权柄的,所以教会不能针对具体的某一政权发出意见,不然就丧失了教会超然性,也容易陷入到世俗政权的纠纷中。
这个观点的逻辑性幼稚到如同中共的宣传口号,人民的军队忠于党,张三老婆忠于李四一样。正是因为上帝的权柄是超越世间任何的权柄,所以教会更加有义务有责任站出来谴责这个世界上邪恶政权,如果一个属于上帝的教会,连邪恶势力都不敢对抗,上帝的权柄岂不是被压在邪恶政权之下?更谈不上超越了。从圣经上来看,被上帝谴责乃至惩罚过的政权:古巴比伦政权,古埃及政权,以色列亚哈政权等等,哪一个不是点名道姓的具体邪恶政权?
2.共产主义的目的是好的,只是中国没走好
共产主义自从诞生以来就是所有宗教的敌人,所有的共产主义国家都热衷于迫害基督徒,无论从迫害持续的时间,范围和残暴性远远超出当年的罗马帝国。普世公教会更是共产主义的死敌,教宗庇护十一世在其通谕(预许救主)中明确表明了教会的立场:“面对这可怕的威胁,教会不容缄默,事实上亦未尝缄默。宗座未曾缄默,因为宗座深知其特殊使命,在于保卫共产党人所蔑视并攻击的真理、正义及具有不朽价值的一切。当某些学者妄想使人类文化与伦理及宗教脱离关系时,前任教宗们,曾以明确的言论指出,这种使人类文化与基督法令脱节的企图,对社会将有怎样的结局。关于共产主义邪说,远在一八四六年,已为教宗庇护九世所正式申斥,并被他列入谬论纲目中,他在「Quibus pluribus」通谕中说:‘此处所谈,乃可憎恨的,极其违反自然法的所谓共产主义;人而接受这主义后,则人的权利、财产、所有权,乃至社会本身,将招致彻底的毁灭’。其后,教宗利奥十三世,在其「Quod Apostolici Muneris」通谕内,以确凿而明晰的语句,描绘其为‘潜伏于社会命脉中,使社会濒临绝境的瘟疫’。同时,又凭其锐利的目光,指出:值此科技发扬之秋,人们所以群起趋向无神论的原因,乃是因为有一种哲学,在很久以前,便主张科学应与人生和信德及教会分离。”
从这段通谕中我们可以看出罗马教廷早在庇护九世(1846-1878),马克思主义思想刚刚出来时,那时共产主义还没有实践,教廷就已经预言到其巨大的毁灭性与灾难性,如今所有实践共产主义理论的国家都给那里的人民带去了最为惨烈的痛苦和不堪的回忆。作为现在的教会还有什么理由再为共产主义做任何的辩护?
3.要为在上执政掌权的祷告,顺服掌权者,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这句话的背景是一位牧师在课堂上说要为在上执政掌权的祷告,课后我问他那面对纳粹政权或者共产主义政权,我们应该如何祈祷?他回答道要顺服掌权者,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之后便再无多言。依照此观点,华盛顿,杰斐逊等人在他眼中岂不是罪大恶极?
这里需要认识一个特殊性原则与普遍性原则的关系问题。虽然特殊性原则在行为上有时会出现与普遍原则相反的情况,但是里面包含了一个重要的法学原理就是上位法高于下位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圣经中在律法书中规定安息日要停掉一切的工作,但是耶稣却说:“那样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他抓住,拉上来呢?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于是耶稣依旧在安息日给人医治疾病。守安息日是对,这条律法作为下位法依然是成立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耶稣说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但是当安息日有人在危难之时,我们依然要伸出援手帮助他人,乃是因为出于爱,一个更高的原则的上位法出现时,下位法应该服从上位法。
同样的原理运用在对顺服掌权者的经文解释上,圣经不是一部指导人民造反的文书,自然作为普遍原则,圣经要教导基督徒要顺服掌权者,这对于一个国家社会的稳定也是必要的。但是当一个政权沦为邪恶势力,犯下了种族屠杀,反人类这样的极端的大恶时,全世界的基督教会和基督徒应该服从更高的道德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谴责共产政权的暴行,被压迫的教会和基督徒依照自己的能力奋起反抗。正如卢梭曾经在《社会契约论》中所说:“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得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得更对。”今天我要说:“当基督徒顺服邪恶势力掌权者时,他们做得对,但是当基督徒可以推翻暴政而推翻时,他们就做的更对了。”
这两条原则与现代法治国家
耶稣在马可福音中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这句话的精神扩展到现代的政治文明中,就是国家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国家设立的。人权和主权本是互相促进的共生关系,主权的建立可以更好的保护人权,人权的确立可以更好的凝聚民族精神,维护主权。
但是当一个国家的政权违背基本的政治文明规则和人类的基本良知,甚至犯下严重的罪行时,人权和主权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是一种共生的关系,而是一种对抗关系,根据国家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国家设立的这一命题,可以推理出人权高于主权准则,基于这一准则,暴政下的每一个人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推翻暴虐的政府,重新建立符合良好秩序的政府,而其他国家的人民和政府也有责任协助生活在暴政下的人民推翻违法的政府。如果没有人权高于主权的这条最高的道义准则,那么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反法西斯的国家不是毫无道义可言?
在民主政治中,妥协是一条重要的原则,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发生了冲突,互相做出让步,以保证各自的利益得到实现。法治社会最重要的两个体现——少数服从多数和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其实就是少数和多数之间的互相妥协的结果。而且依照洛克理论,民主政府本身的建立就是妥协的产物。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拥有完整的自然的权利,每个人都能依照自己的自然权利,处置冒犯自己的人,这样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自己案件的仲裁者,但是行使这样的权力,既不方便也不公正,于是人们做出妥协,每个人让渡出一部分天然权利,成立一个建立在契约之上的政府。所以妥协原则是一个正常国家的正常行为模式,但是这一原则不能适用于专制极权的国家,二战的爆发就是国际社会对于纳粹的种种妥协而导致的,极权国家下的人民被迫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又何尝不是一种妥协呢?但是导致的结果就是被无情的屠杀。所以无论是基于历史教训还是政治常识,对邪恶政权的妥协就是自我的毁灭,如同浮士德最终还是要通过放弃与魔鬼的妥协和交易才能获得灵魂的救赎。
教会和基督徒的立场
不知几时起,基督徒不要参与政治,教会不能参与政治这种类似中共口号式的宣传在国内及海外的华人教会中弥散开来,这种基调跟中共长期在国际社会中散播的不干预内政的观点是何其的相似,这种观点既不符合圣而公之教会的传统教诲也不符合圣经。古典政治学的观点认为个人良好的德性要在政治中去彰显,这也正是为什么柏拉图在《理想国》不断的阐述这样一个理念,一个正直的人他的首要任务就是去做官。但是到了近现代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主张弱化个人道德,提倡为了达到政治目标可以使用一些邪恶的手段等等。这样的政治主张,为日后的极权政体的出现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如何防止掌权者走向极权专制?除了良好的制度的外在约束,还有需要良好道德的内在约束,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6世纪前后有一批国家经历了清教徒革命后建立起了共和政体。清教徒的神学思想为共和政体的建立提供了内在的道德保障,教会提倡过圣洁理性的生活,这样人们内在的恶就得到的有效的约束;启蒙主义的思想为共和政体的稳固提供了外在的保障,在三权分立,主权在民的政治框架下,绝对的权力得到了有效地约束。
一个共和国如要保持长治久安需要制度和习俗的双重保障,当一个国家的社会风气发生了变化,共和国迟早会走向专制帝国(罗马),如果没有良好制度的约束,人性的恶所带来的天然的腐化力量,也迟早会败坏君王的心(大卫,所罗门)。所以无论作为基督徒,还是教会都没有理由远离政治,如果教会处在共和国中,就要承担起促进这个国家良好道德的任务,将上帝的公义通过政治彰显开来,以维护共和国的安定,正如华盛顿总统在告别演讲中所说:“无论高尚的教育对心灵会产生何许影响,理性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没有宗教原则,就无法普及国家道德。”如果教会处在邪恶政权之下,请教会拿出坚持真理的勇气,即使做不到约翰•诺克斯(清教徒主义创始人之一)所主张的必要时与掌权者对抗,甚至要把他置于死地,至少教会不要再保持沉默,不要再顺服邪恶掌权。
在北朝鲜每年有10万基督徒以政治犯的罪名,关入集中营而遭受酷刑。在中国,共产党政权以基督的名义建立起自己的教会(三自)。基督徒远离政治等于放弃自己的权利,沦为待宰的羔羊;教会远离政治,最终会沦为邪恶政权的统治工具。教会里我经常听到牧师们在讲道中提到行公义,但是他们却很少说明什么是公义如何行公义;我经常听到他们说神的审判从神的家(教会)开始,但是却解释不清为什么神要先审判自己的教会。我认为基督徒行的最高的公义就是对抗邪恶势力,因为这一行为包含了基督徒应该具有的所有高贵品德,神之所以要先审判自己的教会,是因为在重大道德危机面前,教会保持沉默,甚至顺服邪恶掌权,最终导致邪恶势力的蔓延,人性的沉沦,大批的灵魂堕入了地狱,教会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使命。
愿真理、智慧与慈悲的光辉,护佑真正属于基督的教会及他的追随者,直至永远!